女性遭性侵害精神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性侵害是指加害者以权威、暴力、金钱或甜言蜜语,引诱胁迫他人与其发生性关系,并在性方面造成对受害人的伤害的行为。我们熟知的强奸行为就属于其中一种,即暴力型性侵。除此以外还有引诱型,胁迫型等等。我们都知道女性朋友遭遇性侵害后可以要求精神赔偿,那么大家知道女性遭性侵害精神赔偿的范围是什么吗?接下来https://www.nc005.com/为你解答。

女性遭性侵害精神赔偿的范围是什么?小编总结如下:

被强奸后,刑事附带民事不可以索要精神赔偿损失费,可以主张物资损失。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的可以主张精神损失,但实践中需要构成残疾的 才可以支持。被性侵的女孩在身体上或是心灵上都受到了严重的伤害,可以向加害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至于具体的赔偿标准要根据当地的相关政策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和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经济损失的规定,这里的物质损失和经济损失仅指物质财产损失,不包括精神损失。同时,刑事犯罪造成财产损失与单纯民事侵权行为造成损失在应当赔偿、能够赔偿以及法理上存在明显不同。依据法律规定,对附带民事案件与单纯民事案件不应适用同样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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