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泸州土地征收最新公告:具体有哪些地方被征收?附赔偿标准

2021年8月4日,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泸州市龙马潭区二环路北段北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最新公告。那么,具体有哪些地方被征收?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

一、2021泸州有哪些地方被征收?

本方案共包括六个地块,主要位于安宁街道、鱼塘街道、石洞街道和双加镇。根据实地勘测调查,本方案拟用8地总面积 91.9454 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 82.7978 公顷(其中:耕地 59.0781 公顷、园地 1.4164 公顷、林地20.1988、其他农用地 2.1045 公顷),建设用地面积 8.9971公顷,未利用地面积 0.1505 公顷。

1.双加镇地块 01

东侧紧邻改道后 G321 国道,南侧紧邻友谊街,可满足范围内地块开发所需交通条件。总面积 0.6757 公顷,主要用途为防护绿地用地和二类工业用地。

2.双加镇地块 02

北侧紧邻双家街,并在项目区西侧和南侧均规划建设城镇道路 2023 年完成,建成后可满足范围内地块开发所需交通条件。总面积 5.2897 公顷,主要用途为市政道路用地和二类工业用地。

3.石洞街道地块 03

西侧紧邻原 G321 国道,南侧为已建成拓宽张家祠东路,满足本地块开发所需的交通条件。总面积 1.5488 公顷,用途为商业服务用地,实现商业服务功能。

4.石洞街道地块 04

西侧紧邻改道后 G321 国道,满足本地块开发所需的交通条件。总面积 2.0551 公顷,主要用途为防护绿地、市政道路和商业设施用地。

5.安宁街道地块 05

西侧紧邻安宁火车站,东侧紧邻已建成物流园区道路,满足本地块开发所需的交通条件。总面积 3.1968 公顷,用途为物流仓储用地,实现物流仓储功能。

6.二环路北段北侧地块 06

北侧为已建海吉星路,东侧为已建临港大道,南侧为在建泸州二环路北段,且地块范围内规划三条主要物流园区道路 2023 年完成,建成后可满足范围内地块开发所需交通条件。总面积 79.1793 公顷,主要用途为防护绿地、市政道路、铁路、交通场站、供电设施、物流仓储和商业服务用地。

二、2021泸州市征收土地赔偿标准

1.青苗补偿费标准

不分大春、小春、菜地,征地时根据征收耕地面积,按征地统一年产值给予补偿。

2.房屋补偿费标准

钢结构(不含彩钢棚)补偿标准450为元/平方米;钢混结构(框架结构)补偿标准为:甲等1050元/平方米,乙等950元/平方米,丙等800元/平方米;砖混结构甲、乙、丙等补偿标准为900元/平方米、800元/平方米、700元/平方米。

3.林木补偿标准

10年以下幼林4500元一亩,10―20年中林3500元一亩,20年以上成熟林3000元一亩。

总得来说,泸州此轮土地征收涉及双加镇、石洞街道、安宁街道、二环路北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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