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兰河传》读后感1000字

《呼兰河传》读后感1000字

导语:《呼兰河传》有三重视角,一个是童真童趣的儿童视角——“我”,孩子看不清事件的内涵,于是产生了“陌生化效果”;一个是成年叙述者视角,叙述者是处在一种超然的境界,与小说中人物保持着距离;第三个是萧红视角,萧红视角是居高临下的,读者可能看不见她,但她随时会出来发议论,有时连议论也不发,但读者可以感觉到萧红的情感波动。这里喷嚏网的小编为大家做四篇1000字的《呼兰河传》读后感,希望你们喜欢。

读后感一:

夏天,太阳照着大地上的一切生灵,似乎只要暴露在这强光,下一秒皮肤就会生疼似的,出家门走过一条小街,再拐个弯到大道上,再到几十米的肯德基买上个冰激凌,倒不如直接到小街上买几根冰棒,便宜又近。到了这种节骨眼上,小区里的谁都会选择在这样的小街上消费,我家门前的小街便是这样。垂直于小区大门,甚至进门后还有两三家小店。

就是这样一条50米的小街上,却挤满了小十家店,从离大门最远的开始,银行,宠物店,理发店,混沌店,饭店,房产,美容店,小超市,每天上下学,基本上我都算他们的过路客。

每家店都是狭长的,最里面总是看不清的,最活跃的便是房产中介了,他们总是在小街上晃,也是其他店的常客,有时还会跑到大道上招揽生意,或者几个男人蹲在店门前抽着烟,也不知在聊什么,语气差不多的另一对白领就稳重多了,他们总在银行里埋头苦干,多少次路过门口也看不清正脸。

宠物店里总有狗,但也会有空笼子的情况,理发店里总有头发未干的人,但也有空椅子,宠物店的人有时会把猫砂之类的东西放在门口,理发店的总会把未干的子毛巾放在门口的衣架上,俩家门前总有特有的味道。

有两家饭店,我从未去过,一家是馄饨店门口,总有热气。一家也不知吃什么的,每天早上都会租给人用早餐摊,早餐摊主是个勤奋人,每天上学只有他在门口看着油锅里的油条抹着汗,与之相比,那家美容店显得格外用来我总未见过任何人,除了一个浓妆艳抹的赤脚女人在看电视。

有一阵子总有一只小土狗在街上溜达,看样子得了怪病,身上像长了一块大瘤,后来消失了一阵,我再看到他时,他就在煮早餐摊的饭店门前趴着,身上的那块大瘤也不见了,最后再见他跟这个小区另一个大门口的保安身后。那个保安胖胖的,见谁都打招呼,不过似乎并不是每个人都喜欢他这样,有人总对他黑着脸,也有人会向他打招呼。不过我至今也不知那小土狗身下的瘤到底是哪个好心人弄掉的,只是宠物店里的人似乎从未插手过此事。

小街上最热闹的地方,其实就是小区门口了,每天每时每刻总有人出入小区,那扇小门也不总闲着。进出小区都是要刷卡的,忘带卡了,有时会碰到好心人,离门还有五六步抬头便会看见她给你拉着门等着你呢,但运气不好,前头的人就会像和那门仇似的推开门过去后,立刻把手向后一甩,门也就合上了,运气再不好,街上一个有卡的也没有。这时有人便会把手放进兜里,再拿出空手,尴尬的冲保安笑一笑。保安领了神,把出入车子的门打开,一行人便缩着逃跑进去,有的人会回头向保安表示一下谢意,有得便头也不回地匆匆离去。

这块闹区也时不时出点岔子,小区规定自行车从小门走时要下车推行,那没个好心人抵着这动作着实困难,便要保安开大门,但要遇上忠于职守的保安和要强的自行车人那一场争吵也不可避免。

不过最终那小门亦或是大门总是会开的。

读后感二:

刚读了《呼兰河传》的第一章,我就感到了一种奇异的感觉。不知是因为冬天冰封一切的天气,还是因为雨季变得恐怖的大泥潭,或是因一个个对死亡的生命冷淡的村民,我都隐隐感到不太舒服。如此使人压抑的一个个景象,被作者描绘的倒是很生动,但真的不想再看下去。后来咬咬牙,又往下读了读,才知道原来这整整一章,只是为这本书不了一个景,也预示了整个故事都会在这种环境下展开。阴暗的社会,简陋的生活,蒙昧的人;没有信念,没有目标,没有一切值得活下去的事物。呼兰河的人,像行尸走肉般活着,生老病死就如没有一般。他们欺骗自己,忍着穷苦,却又有一丝向往好生活的意思。

耐着性子,我又读了第二章,这章确实是比第一章要有趣些。但,全旨还是没变。呼兰河的村民,有“精神”上的盛举。“跳大神”,迷信;“放河灯”,自欺欺人;“野台子戏”,粗鲁;“四月十八娘娘庙大会”,虚伪。这些活动又是为了谁呢?是为了人们取乐而办的呢?不,是为他们自己也不太确信是否真实的鬼神举办的。倒是有一项盛举,“唱秧歌”,是为人举办的,但作者也只是几语略过。我很佩服这些人——只是一些毫无意义的活动,他们便可找出“无限”乐趣。至此,本书仍无主角。甚至连作者也只是如上帝般旁观。

第二章起,书的情感仿佛一下就有了。原来冰凉的文字,仿佛一下子就有了生命。全章几乎每节都由祖父或祖母起头,人物一下子就有了,也很鲜活。“我”在这布景下,好像丝毫没有影响,甚至祖母去世时“我”还在玩。但细想,“我”的玩伴也少的可怜,似乎只有祖父。这和布景似乎有些像了。在后来第四章,又忽然以“院子”或“我家”起头了。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时间,并插入了很多事例来介绍“我”家,感觉很有立体感。作者的童年,不管幸福或是不幸福,必是深刻的。由这小院的描写,便可感觉到一草一木,一砖一瓦,美,但凄美。“我”与祖父虽玩耍愉快,但却是只和祖父。只有唯一的依靠的人,是值得同情的。而“我”的内心不也和这开头的布景一样吗?这样深刻的童年,必给作者留下极深印象,才使她写得如此细致。而她与命运做斗争,独自在小院快乐着。这不是一种顽强的表现吗?随着小故事越积越多,终于,作者要写大故事了。

五、六、七章我是一口气读完的。它们倒像是真正的小说。有人物:团圆媳妇、二伯、冯歪嘴子;也有情节:小团圆媳妇被折磨死;有二伯的日常生活以及冯歪嘴子一家与世俗做斗争。这些故事都很生动,有的有趣有的悲惨,但都告诉我们一件事:“在呼兰河,人是苦,但不甘的人不会忍受凄苦的命运。”是的,这些人都很坚强,有志气,与命运斗个你死我活。在作者笔下,这一个个人物,与她的布景,似乎不相称,但又很现实。这些人,坚强乐观的活着,不靠“精神”盛举,只靠一颗顽强的心。我很佩服他们,也为他们的故事感动。

不知不觉就读到了尾声。呼兰河,是给作者留下深刻印象的儿时生活场所,那里凄苦,但那里的人乐观,以至于每个故事都蕴含着凄苦笼罩下的快乐。这本书很深刻,耐人寻味。

读后感三:

读完这本书,在我脑子里一幅极为简单的画作:在一片茫茫的灰色之中,有两道极为鲜艳的色彩:一道是温暖的橙色,一道是充满希望的绿色;一个是慈祥的祖父,一个是乐观向上的冯歪嘴子。他们的出现、陪伴,使作者懂得了许多,也使她在这麻木、沉闷的气氛中健康、快乐的成长。

“祖父”似乎在萧红的童年生活中占据了非常重要的地位。幼年时,她经常与祖父一起在后院玩耍。有一次,她故意把一些玫瑰花插在了祖父的帽子上。祖父发觉后,并没有因摘花以及恶作剧而不高兴,反而与“我”一起哈哈大笑。这时,另一个形象与祖父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那就是——祖母。书中描绘出了一个旧社会时期的刻薄的老婆婆。有一次,因为萧红的淘气,婆婆用针往萧红的指甲里扎。她有洁癖,不许萧红摸自己屋里的任何东西……萧红一直怀恨在心,她十分讨厌祖母。而祖父却恰好是一个老顽童、老小孩,能与任何孩子玩在一起。祖母的刻薄反而衬托出了祖父与其它大人的不同之处。童年时,祖父教萧红念诗,她对诗很有兴趣,因为觉得诗写得很美,当时只注重读音,并不知道意思。而又大了一些后,祖父才慢慢教导她,让她知道了每一首诗表达的情感和意义。可以看出,祖父的教导十分有方。注重事情的本质,而不是表面华丽的一层。这最初的启蒙教育,在萧红以后的生活中有着深远的影响。

祖父,就是这样一个“老小孩”,他用一颗温暖的心呵护着萧红,用淳淳的教导启迪着她。他正是萧红生命中那一抹最温暖、最重要的橙色。

“冯歪嘴子”在本书中最后一个出现。作者把他描写得看似是一个被时代折磨得悲凉、不幸的人。他的妻子备受争议,且在刚生下第二个孩子后就不幸死去,留下了一个哺乳期的婴儿和一个一岁多的小孩。他们出生在草窝里,生下来也没有好饭吃,一年瘦似一年,还不太会说话……但在冯歪嘴子的眼里,一切都在向好的方向发展:他得病的小驴可以去拉水了;大儿子可以牵着毛驴了;小儿子可以拍手、接东西了……正是他这种乐观的精神,使长大后的萧红回想起来,仍为之感动、敬佩。

“冯歪嘴子”的精神像一盏灯,在萧红的内心昼夜长明。他也不愧是那一道最亮丽,最充满活力的绿色。

除这两条主色彩之外,还有一些小人物反映出来的色彩也很突出。比如有二伯——紫色。作者认为他的行为很古怪:偷东西,自言自语,夜里哭着、骂着……作者当时只是觉得奇怪,并不知道为什么。后来她终于懂了,有二伯其实是她身边最悲凉不幸的人之一——被时代扭曲的人,带着一点复杂的紫色。

《呼兰河传》的画作中,虽然背景是一大片灰,但每个人都有着属于他们自己的颜色。这丰富的七彩斑斓的色装点了萧红如梦一般的童年。

读后感四:

我一口气将中国现代女作家,民国四大才女——萧红的童年回忆录读完。我与作者一同分享了她与祖父童年相处的美好时光。同时我被民国时期我国东北边陲小镇愚昧、落后、冷漠、无知、迷信的一幕又一幕的悲剧所震憾。

作者用回忆的手法,用淡然的笔墨构画着童年生活的小城,每一条街,每一个店铺,这里的人们冷漠、自私、封建无知。东大街的泥坑是通行的街道,只要下雨,不知陷进多少马、车,却无人去镇;磨粉人家的草棚房子快要歪倒砸伤人,无人去修,他们贫穷到吃一块豆腐也是奢望,四五个兄弟姊妹为了争一个******花,被打得抱头鼠窜。有的人对别人的疾苦袖手旁观,说三道四,当成笑料,到处传播,成为悲剧的制造者,而自己还冷漠地充当悲剧的看客而喜气洋洋。

首先是团圆媳妇——一个贫苦人家的十二岁女孩,到老胡家当了童养媳,因为太天真、活泼、勤劳、能干(他们认为不知羞),就遇到四邻的冷言热讽,被婆家人百般折磨,想把她改造成一个含蓄的女孩,用针扎,用手拧,吊到大梁上毒打半夜,用烧红的烙铁烫脚心,折磨得奄奄一息,还说她是狐狸精,用迷信的手段救她的命(她婆婆是出名的吝啬鬼,怕她死了赔本),而把她衣服脱光,当着众人的面,把她扔进大缸里洗烫水澡,出来用冷水浇醒,又连续扔了两次,受尽了污辱,最后在人们冷漠的目光中走完了短暂悲惨的一生。

文中又写了她的邻居——卖豆腐的穷人冯歪嘴子因太穷娶不上媳妇,后来和大院里的王大姐(大龄女),没正式结婚,生了两个孩子,受尽人们的嘲笑,冬天住在破烂磨房里,零下七、八度,孩子没有棉衣,睡在草窝里,无人问津,后来王大姐生第二个孩子难产而死,邻居们不是怜悯、心痛,而是看冯歪嘴子的笑话,说他不是上吊,就是跳井,孩子也是冻死饿死……而冯歪嘴子无论再贫穷再困苦,都没有放弃希望,自己辛苦地带着两个孩子生活。

读后,让我心中久久不能平静,我对人们冷漠、自私、愚昧、封建、迷信,十分痛恨,对十二岁这个团圆媳妇,跟我们现在的年经相仿,却受到了百般摧残的悲惨命运而十分同情。

我庆幸自己赶上了祖国繁荣昌盛的大好年代,人人平等,衣食无忧。我们都能受到国家免费的义务教育,坐在明亮的教室里学习知识。

再看看祖国翻天覆地的变化,不但富起来,而且强起来了,到处高楼耸立,交通四通八达,国家实现了精准扶贫,村村有公路,有网络,农民也住上了别墅,生活越过越幸福。

如果作者能看到这“小康美景”可能她会感叹作梦也想不到的。

我们应珍惜大好时光,珍惜这幸福生活,作为祖国未来的接班人,一定要学好知识,掌握本领,为实现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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