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兵法谋攻篇心得(孙子兵法谋攻篇原文及翻译)

谋攻篇原文

孙子曰:夫用兵之法,全国为上,破国次之;全军为上,破军次之;全旅为上,破旅次之;全卒为上,破卒次之;全伍为上,破伍次之。是故百战百胜,非善之善也;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故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攻城之法为不得已。……故用兵之法,十则围之,五则攻之,倍则分之,敌则能战之,少则能逃之,不若则能避之。故小敌之坚,大敌之擒也。

谋攻篇译文

孙子说:大凡用兵的原则,使敌人举国屈服,不战而降是上策,击破敌国就次一等;使敌全军降服是上策,打败敌人的军队就次一等;使敌人一个“旅”的队伍降服是上策,击破敌人一个“旅”就次一等;使敌人全“卒”降服是上策,打败敌人一个“卒”的“队伍就次一等;使敌人全“伍”投降是上策,击破敌人的“伍”就次一等。因此,百战百胜,不算是最好的用兵策略,只有在攻城之前,先让敌人的军事能力(包括指挥能力和作战能力)严重短缺,根本无力抵抗,才算是高明中最高明的。

所以上等的用兵策略是以谋取胜,其次是以外交手段挫敌,再次是出动军队攻敌取胜,最下策才是攻城。攻城为万不得已时才使用。……用兵的原则是:有十倍的兵力就包围敌人,五倍的兵力就进攻敌人,两倍的兵力就分割消灭敌人,有与敌相当的兵力则可以抗击,兵力少于敌人就要避免与其正面接触,兵力弱少就要撤退远地。所以弱小的军队顽固硬拼,就会变成强大敌军的俘虏。

以上是谋攻篇的一段及当下流行译文。前两篇始计强调庙算,作战主讲战前准备,而谋攻则是进入战争状态下具体战役的指导思想。孙子从全国到全伍,强调全胜思想,力求以尽可能少的代价达成战略目的。而非译文中,战争还要全他人之国,全他国之军这种不切实际的空论,与兵家力求歼灭敌人的思想完全不符。

基于全胜理念,孙子强调不战而屈人之兵,所以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伐谋即是使用计谋,然而译文将伐交译为外交便不妥了。首先,外交属于庙算范畴。其次,外交也是计谋的一种。伐交与伐谋重复。

左传曰:“皆陈曰战”,意思是双方列阵对打才叫战,即是宋襄公那样的方式,才算得上春秋时代的战。所以谋攻篇其实是在强调,尽量不要用正面对垒的方式硬碰硬。上兵伐谋就是用攻心、离间等计谋使敌军瓦解或撤走,如四面楚歌使楚军溃散。蒋济伪报信函,骗退孙权。

当无法通过计谋取胜之时,那就不可避免地要进入短兵相接。古人常称战斗为合战,即合而战,指军队通过集结列阵,然后开始战斗。伐交之交,意为交地交汇,趁敌军完成集结前,还处在运动中的薄弱状态下,将其击败。如好水川之战、萨尔浒之战。而到了伐兵、攻城阶段,意味着双方正式进入对垒,往往损失惨重,旷日持久。

十则围之,五则攻之,倍则分之。若是理解为我方兵力递减的情况,则会发现与历史上绝大多数战役情况不符。如白起60万围赵40万,诸葛亮数万攻陈仓千余,华野以敌总兵力之半数,围点打援歼灭整编74师。其次,倍则分之与下句,敌则能战之,在句式上明显不符,不能理解为兵力变化。此句当联系上文“毁人之国,而非久也”,“故兵不顿,而利可全”,部队不能连续进行高强度作战,否则就会师老兵疲,导致不能竟全功,如果遭遇久攻不克,敌人援至,更是凶险万分。王翦领兵60万,经年不战,一战灭楚正合此意。十意为十全十美,形势全在我方,敌军内困援绝,此时当围而不战,待敌自溃或在极端不利的情况下主动攻击我方壁垒,如长平之战,赵括突围。

长平之战

五意为天地阴阳两极,双方均势,随时可能转化,此时当通过急攻来改易形势,武侯数十倍于敌强攻陈仓,皆因曹真在后,外援未绝,华野五倍兵力急攻74师亦是此意。

倍为反,意为形势不利于我方,此时应当分敌方之势,使其有利于我方,如官渡之战,曹操通过引诱袁绍深入,化解其兵力优势的同时,将袁绍至于可进不可退的地形之中。

敌则能战之,少则能逃之,不若则能避之。故小敌之坚,大敌之擒也。前三句句式相同,战与逃前后无联系,逃与避意思虽不完全相同,但已逃又何须避,由此推断逃当为守。承接上句,在营造或扭转出有利于己方的形势之后,再衡量自身实力及具体情况,能打得过就主动进攻,打不赢就继续坚壁固守等待时机进攻,如果完全没有机会,就需要赶紧退避,以求保存实力。小敌之坚意为没有必胜的把握,就继续坚守等待时机,等到可以完胜对方之时,再将敌方歼灭。唐太宗灭薛仁杲和宋金刚之役,唐军败军之余,士气兵力皆不及对方,而太宗通过坚壁固守,把握时机倒易形势,进而歼灭对方,其运用之妙,当深得此段兵法之精髓。

浅水原之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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